擅自撕毁消防封条违规营业 耒阳一影院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2026-06-01 17:47:16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徐霞 |          浏览量:585

耒阳融媒6月1日讯(记者 李靖宇 刘喜)消防安全不容侥幸,查封禁令绝非摆设。近日,耒阳市一电影院因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被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封整改,但其负责人无视法律法规,擅自撕毁封条、私自解封场所恢复营业,最终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此前耒阳市消防救援局开展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这家电影院存在重大消防违规问题,该场所未取得消防救援机构相关许可,擅自对外开展营业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相关规定。

针对该影院的消防违法行为,耒阳市消防救援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罚款人民币57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对该违规营业场所张贴封条、实施查封管控,要求其限期整改消防隐患,完善相关消防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后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常态化复查中发现,被依法查封的电影院封条遭人为撕毁,场所已被擅自解封并重新投入营业,违规对外开放观影经营。

该负责人擅自拆封、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场所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耒阳市消防救援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经查实后,对该影院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消防封条是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法定约束力,代表国家执法权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撕毁、损毁或私自解封使用。擅自拆封被查封的消防场所,不仅规避消防隐患整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是公然挑战法律法规、阻碍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审:梁斌
二审:陈剑民
三审:陈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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