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进入倒计时。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根据相关规定,我市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应于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3年度年报。
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4年6月30日结束。未按时进行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市市监局在此提醒经营主体尽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网站,选择“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按照说明和提示逐项如实填报,在线提交公示年报报告。
如果企业决定不再正常经营,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市市监局提醒,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点不明链接,或轻信需要提供银行账户的短信,请广大经营主体谨防诈骗。(记者 陈娟 通讯员 傅琦)
一审:赵娟
二审:陈剑民
三审:欧阳昭苏
责编:许文婷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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