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 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0-11-17 14:44:07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徐霞 |          浏览量:9742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实践,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助力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开展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身边雷锋·耒阳好人”推荐评选工作,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春晖担任组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乙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动本单位社区群众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工作。

三、奖项设置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类评选2名,并设提名奖2名,共评选表彰10名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同时参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衡阳市文明办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每个季度评选10名“身边雷锋·耒阳好人”。

四、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评选基本标准

1.助人为乐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特别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始终坚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帮助他人、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见义勇为类: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3.诚实守信类:生产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事迹突出,能想他人所想,帮他人排忧,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以诚实守信为重,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4.敬业奉献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群众公认。

5.孝老爱亲类: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二)“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基本标准

1.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亲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2.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方面贡献突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良好口碑。

3.助人为乐好人。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受灾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扶残助残、公共服务、保护环境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5.扶贫攻坚好人。带头扶贫脱贫,艰苦创业、勇于开拓,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回报社会,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带动或帮助周边群众脱贫致富,在扶贫济困、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6.防疫抗疫好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参加抗疫医疗救助、积极捐赠抗疫物资、参与疫情群防群治、宣传普及防疫常识、参与抗疫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实际行动同心协力阻击疫情。

六、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10月27日-11月7日文件下发后,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会议,传达评选活动有关精神,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市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氛围。

(二)推荐方式(11月8日-11月28日)。道德模范和“身边雷锋·耒阳好人”候选人主要由各乡镇街道和系统战线组织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群众也可通过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或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各行业各部门也可以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参评道德模范和“身边雷锋·耒阳好人”的候选人须填报“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推荐表”,并附6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和2000字人物通讯材料各3份,附2寸蓝底免冠彩色数码照片3张(要求原版照片,至少500万像素jpg格式),同时上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道德模范评选资料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市委南栋814办公室),“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资料每季度报送一次。联系人:李春蕾,电话:0734-4377610、17872611811,电子邮箱:825882784@qq.com

(三)组织审核(11月28日-12月8日)。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卫健部门、公安机关、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意见。

(四)公示评定(12月8日-12月20日)。市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候选人信息先在本人单位、社区公示,然后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组委会领导审定,确定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及提名奖名单。

七、表彰奖励

1.市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第五届耒阳道德模范及其提名奖的决定》,对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及其提名奖进行表彰。市文明办每季度发布“身边雷锋·耒阳好人”名单。

2.适时举行耒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颁奖典礼,表彰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耒阳好人”。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行业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项经费,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分管领导,把开展“身边雷锋·耒阳好人”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面向基层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驻耒部队连队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3.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4.完善激励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机制,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2020年10月27日

责编:徐霞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要闻
综合
专题
我要报料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