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大附中路口电子抓拍一事
2019-12-10 15:00:00        匿名        机构:耒阳市交通运输局        类型:县长信箱        浏览量:7897

我的车牌为湘D8P372分别在2019.1.1,2019.1.13日被附中路口抓拍扣分,因为在收到元月1号违章信息后,元月13号特别注意此路口交通标线通过,但还是被扣分了。后来到交警队查看抓拍照片发现两次的照片好像是同一张照片,望核实。

  • 官方回复 回复 2019-12-30 16:57:18

    关于对曾先生在书记、市长信箱“关于师大附中路口电子抓拍一事”留言的回复 尊敬的曾先生,你好: 你在书记,市长信箱“关于师大附中路口电子抓拍一事”的留言及诉求我们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你的留言及诉求后,我们立即在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进行了查询,发现你车分别在2019年1月1日及1月13日在师大附中G107国道路口有两条压实线行驶的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抄牌记录。证据图片清晰,分别有不同的抓拍时间和照片防伪码,并不是重复录入或错误录入。我们也将此情况通过电话与你进行沟通并获得了你的理解。道路交通标线是交通信号的一种,任何路段所施划的中心实线均不能压线行驶,并不是在有电子警察的路口压实线才视为交通违法。建议你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注意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并遵守规定通行。感谢你的留言,愿我们的工作能让你感到满意。期待曾先生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